这篇文章仅提到了国际法规定的调查武装冲突中平民死亡事件的几项非常广泛的义务(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我在《灰色地带》中的章节)。纵观英国在伊拉克的做法,特别是关于 2003 年至 2009 年对伊拉克南部涉嫌违法行为的调查,很难不得出这样的结论:英国的做法主要是对相对低级别军人的行为进行一系列长期且有时重复的刑事调查,迄今为止,这些调查只导致了少数人被定罪(尽管确实存在严重的虐待行为,尤其是在穆萨先生的案件中)。这种方法,包括它所包含的透明度限制,几乎不利于迅速纠正军事规划和控制中的错误,也不利于更广泛地实施保护平民的经验教训。
尽管制止战争罪和其他严重违法行为要求冲突方使用刑事制裁,但海牙法和日内瓦法 新西兰 WhatsApp 号码 规定的许多国际人道法调查义务并非从一,旨在改善国际人道法遵守情况并满足受害者的需求。这对于当前中东地区高强度空袭尤其重要,空袭已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如果具体事件中的事实表明可能存在战争罪,则必须启动刑事调查。但鉴于英国在追查甚至涉及针对被拘留者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刑事案件方面显然存在困难,因此成功定罪作为空袭一部分的违法行为的可能性似乎很小。在这种情况下,过度依赖刑事调查的危险在于,这会助长一种误解,即没有犯罪(或没有被定罪的现实前景),就没有违法行为,并有效地为攻击策略开绿灯,这种策略可能会适当注意避免犯下战争罪,但仍然会对平民的安全造成灾难性的影响。相反,更多地关注国际人道法规定的更广泛的调查义务可能会改善攻击中的预防措施,并实现家人了解亲属命运的权利。